律师你好,我是兰州市经济作物推广站(市属事业单位,隶属市农委)的一名工作人员,我单位属差额事业单位,国家财政拨款70%。自筹自支30%。今年我单位因财政拨款吃紧,单位亏空过大,领导拟出两个方案:后勤只留10个人(原来有20人)一、发70% 的工资,剩下30%工资承包3亩土地自己种地所得。二是发一半工资。自己回家创业,签约一年合同到2016年1月1日为止,我没有签合同,本想回来上班,可是领导说没岗位,16年你在回来吧,就一直视为我签了合同给我发一半的工资。后来这个领导在8月份调走了。又来了个新领导,眼看一年就要结束了,我回去找现在的领导说要回来上班,可是现在的领导说,你出去了就别再想着进来。你回来了,我们后勤10个人的工资就没保障了,还是回家创业去吧,我想问问凭啥他们拿全工资上班,我们就拿一半工资,都是国家的正式职工。想问问走法律途径若何解决此事,请律师给与法律指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