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2-09 11:13) 点击:542 |
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电话: 乙方(车库买受人): 电话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: 一、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,属 结构。 二、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(大写: ),拍卖佣金 (大写: )。 三、甲方统一办理《产权证》,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,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。 四、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,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。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。 五、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、修理。 六、乙方在使用车库时,须遵守以下规定: 1、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; 2、不准将车库出售、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; 3、乙方在购得车库后,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、车主姓名、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; 4、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、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; 5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、有毒和腐蚀性、刺激性物品,防火、防爆、防污染,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; 6、文明驾驶,安全行车。在小区内应缓行,并注意行人车辆,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;小区内禁止鸣号,以免影响小区住户; 7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,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《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。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,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。 七、本合同一式贰份,双方签字生效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 甲方: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: 代表: 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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